7月7日,在北京国际知识产权环境论坛上,一位学者在台上做了题为“东盟知识产权环境及应对策略”的演讲。演讲完毕,他迅速来到会场外,逐一回复手机上的3个未接来电。
“都是记者打来的,就知识产权新闻事件找我发表意见。这类电话很多,我知道记者都着急发稿,我尽量配合吧。”这位言语平实亲切、视配合媒体宣传普法为己任的学者,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的李顺德。
与知识产权结缘
上世纪80年代初,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中国开始酝酿颁布实施专利法。借助这一历史契机,李顺德一步跨入了知识产权的大门。
“那是在1985年中国专利法实施前夕,国家组织了专利代理人培训。”李顺德回忆道,“当时要求相关企事业单位派员参加,培训后组建自己的专利事务所,开展本系统的专利代理和管理工作。”那时,李顺德的身份是北京广播电视工业总公司科技处从事科技管理和情报的一名工作人员,由于具备理工科背景,他被委派参加了北京市第一批专利代理人的培训,并取得专利代理人的资格。
与同时期参加培训的大多数人一样,在李顺德眼里,“专利”还只是个陌生的名词,一切从零开始。但也许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想到,20多年后的今天,他们这批学员已成为了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中流砥柱。
1985年,李顺德成为了中国第一批专利代理人,担任北京广播电视工业总公司专利代理事务所所长和科技处副处长,并于1988年随北京工业管理机构的调整出任了北京市电子科技情报所副所长,同时还组建了北京电子工业专利事务所。
站在第一线从事专利代理和管理工作的这些年里,李顺德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实务经验和管理经验。1992年前后,针对中国入世谈判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他就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化工产业和医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了课题研究,其研究报告在本报前身——《中国专利报》上连载数月,引起了业界的热烈反响。
1994年,李顺德事业的转折点再次到来。时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的郑成思教授向李顺德发出了邀请,共同组建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和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法研究室。同年9月,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正式成立,郑成思教授任主任,李顺德任副主任和知识产权法研究室主任,从此开始了专职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工作,与知识产权事业结下了不解之缘。
既是研究者,也是传播者
李顺德的学术研究重点集中在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执法、TRIPs协议、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电子商务立法等领域,截至目前已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报告和学术专著,鲜明地提出了诸多创新性的学术观点。
同样的,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立法、改法也是李顺德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他先后参与了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以及对外贸易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中知识产权相关部分的意见征求,还承担了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社会科学院的多个重大和重点项目的研究,以及关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问题等课题的研究。
此外,李顺德还在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精力,多年来培养了包括来自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在内的数十名海内外博士生、硕士生,出版了多本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教科书。同时,李顺德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从事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每年参加上百场普法讲座,就入世知识产权应对、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话题,针对政府、企业和高校等,宣讲知识产权。2002年开始,李顺德加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远程教育计划,为全国各地的学院开展网上远程教学辅导、培训辅导老师、编写教材、制作授课视频教学光盘,源源不断地输出知识产权知识。
通过新闻媒体传播思想与观点,也是李顺德的“普法”方式之一。每当业内出现一个热点问题,总是有记者能拨通李顺德的电话并请他“讲几句”。李顺德从来都是认真对待,耐心地讲解分析。在他看来,无论以什么方式宣讲知识产权,“只要对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有帮助,都是一个知识产权工作者应该做的事情。
战略实施是件大事
从2004年开始酝酿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工作,到2008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实施,李顺德作为专家组成员,投入了大量精力,不仅多次参加《纲要》的意见座谈和审查,直接参与知识产权立法问题研究、改善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体制问题研究、生物资源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研究等4个子专题的撰写,同时还作为顾问和课题骨干参加了保护和禁止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研究、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商标战略研究、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等4个子课题的讨论、修改。
“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也使我个人受益良多,”李顺德说,《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两年来,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上看,战略实施的效果十分明显。知识产权战略得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知识产权相关词汇在领导讲话及新闻媒体中的出现率非常高,更重要的是,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并列成为三大国家发展整体战略,在推动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尽管如此,战略实施也面临许多困难,需要付出相当的努力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李顺德认为,战略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不同的视角实现突破。
例如,如何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主体的问题,就非常现实而紧迫。大型国有企业本来应该成为创新的“国家队”,但其在创新意识和能力方面却并未起到带头作用,许多企业领导存在短视行为,更注重眼前利益,不愿意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这不是单纯依靠知识产权制度就能解决的,需要与国家创新体制、企业配套政策等有机结合,才能从深层次上解决问题。”李顺德说。
脚踏实地,实事求是
“做学问,首先讲的是做人。”谈起学术研究,李顺德反复强调,最重要的是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拒绝华而不实的“花架子”。
知识产权是一个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不能仅研究抽象的理论,一定要力图解决现实问题。李顺德指出了目前业界存在的不良倾向:知识产权专家、律师很多,但基础并不扎实,对基本概念和理论似懂非懂,学生受浮躁风气的影响,盲目追逐一些所谓的社会热点问题,无法沉下去,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还没有学会走路就想跳舞,产生的后果只能是误人子弟,害人害己。”
李顺德以法律和政策的关系问题举了个例子。一般来讲,法律较政策要更加稳定和成熟,政策要受法律的制约,成熟的政策才能上升为法律,这是法学界早有定论的基本原则。但目前业界出现了不同的论调,认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公共政策的工具,公共政策可以决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李顺德看来,随意改变已有定论的理论是不科学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允许理论创新,但真理往前走一步往往就是谬误,创新要讲科学,要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考验。”
李顺德的实事求是与其理工科背景以及早年在企业、科研单位和产业管理机构工作的经历不无关系。严密的逻辑思维,熟悉企业管理,懂法律实务,对他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大有裨益。“就法律而说法律,机械理解理论和法条,往往容易走偏,得出不切实际的错误结论。只有从实际出发,考虑现实需求,解决现实问题,学术研究才能更有效、更有用。”
李顺德认为,知识产权法的学术研究必须重视实践,重视实际案例的分析、研究、教学。近些年来,他先后接受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介服务机构或当事人的邀请,参加了数十件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咨询、论证,例如DVD专利纠纷、美国通用诉中国奇瑞轿车、美国思科诉中国华为等,提出过许多独到的见解,为有关疑难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得到有关方面的一致好评,也丰富了知识产权教学和宣讲的内容。
在踏实做人、求是治学的征途上,李顺德说,他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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