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月12日电(记者李倩)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12日凌晨通报,11日17时35分,海口石龙坝水电站厂区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件。经警方积极处置,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受害人已送往医院诊治。
11日17时35分,西山分局海口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海口石龙坝水电站厂区有一男子持刀劫持一女子。案件发生后,西山分局立即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处置预案,指挥中心、刑侦、治安、巡特警大队警力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在石龙坝电厂门口一水塘边,发现一男子将一女子按倒在地上,手持一把水果刀骑坐在女子身上,情绪激动地冲着民警大声叫嚣:"不准过来,过来的话我就杀掉她,然后我自杀。"
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民警在其周围70余米外实施警戒,隔离进出现场的通道,并对其进行喊话。在10余分钟的政策攻心后,犯罪嫌疑人态度有所软化,同意一名民警上前对话。对话民警通过拉家常等形式进一步缓解其紧张情绪,并顺势靠近中心现场,大约30分钟后,民警抓住时机果断出击,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制服,解救出被劫持人质。
经初查,犯罪嫌疑人于承民(男,汉族,25岁,山东人)与受害人霍某(女,汉族,34岁,石龙坝电厂职工)于2010年7月通过QQ聊天认识,随后交往。当日下午,于承民到石龙坝电厂找霍某,在霍某的办公室内发生争执,在受到单位职工的干涉后,于承民情绪激化,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霍劫持到石龙坝电厂门口青鱼塘边。
目前受害人霍某因伤已送往云大医院诊治。 案件在进一步深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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