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第七小学教师经营的“寄宿班”学生
记者近期在海南三亚采访发现,一些中小学教师在自家办起学生宿舍,招收本校学生在家里寄宿。海口、琼海等地还有些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私下或公开举办收费性质的“小课桌”“大课桌”。 有关专家指出,这些做法属于违规办学的经营行为,不仅存在健康安全等隐患,更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应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 平时在老师家吃住,周末由家长接回 寄宿班:不分男女同住一屋 据记者调查,在三亚市区,老师招收本校学生在自家寄宿的大多是小学生,也有部分初中生。被托管的学生平时在老师家吃住,周末由家长接回。这些孩子不论男女,大多被安排在一间卧室里。还有的老师在学校附近租房,聘请服务员照料学生生活起居,就像自家办了一个幼儿园。 调查发现,这些“寄宿班”学生每人“日托”费用在250元至350元之间,“周托”费用在650元至1000元不等。开办“寄宿班”的教师,除了领取学校工资外,每月“兼职”收入少则四五千元,多则上万元。 “赚钱”是一些教师开办“寄宿班”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家长感慨,这些教师一边挣工资,一边收学费,学生成了“唐僧肉”。 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了解到,当地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标准并不低。这个市在全省率先落实教师绩效工资,2010年中小学教师月均工资比公务员高104元。 为摸清这些教师家庭“寄宿班”的真实情况,记者通过三亚市河东区中心学校的保安介绍,来到校园内一位老师家中。在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有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小屋,横竖摆放着三张高低床,屋内阴暗闷热。“周一至周五留宿,早餐孩子自己解决。每人每月收取700元寄宿费。”这位老师对记者说。 记者调查发现,三亚市第七小学附近居民楼里也有“寄宿班”。该校一位老师说,她同几位教师合办“寄宿班”,轮流管理二三十个本校寄宿学生。她坦言:“我们学校老师办班算少的,三亚市一小教师办班的更多。”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等专家认为,老师自办学生“寄宿班”,往往是教师与家长“私下交易”,属于违规办学的不合法经营行为。它既没有工商部门批准,又没有卫生部门许可,孩子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并没有承担相关责任的能力。这种行为比有偿家教的问题更严重,隐患很多,有关部门应严肃查处,尽快叫停。 补课花样多:“大课桌”“小课桌” 教师互相介绍学生到家中补课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要求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但记者在海南一些地方采访发现,除了开办“寄宿班”外,部分教师及学校有偿补课现象也颇为多见。 在海口、琼海等地,一些教师兼职经营“大课桌”“小课桌”。 在海口市昌茂学园,一名初二学生家长对记者说,学校会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一些老师表示,学生某一主课没达到分数就得补课,一个学期每人单科收取300元补课费。 “其实,按老师的高分数要求,班里80%的学生都要补课。”一些家长说,这样大面积的补课,明显是人为设计的,就是变相的有偿办班,大大增加了孩子的学业负担。 还有的教师私下开设“小课桌”,把自己的学生转移到校外补课。琼海市嘉积中学一位老师说,有些老师让学生去自己家补课,资深教师收取的补课费要比年轻老师高一些。海口市二十八小一位教师说,该校教师补课的形式多样,有的收一二年级学生,给他们补三四年级的课程。 据海口市景山学校一位教师透露,为避开教育部门及学校的“不准”规定,不同学校、不同班级的一些教师,互相介绍学生到对方家中补课。 熊丙奇等专家表示,教育部多次表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但从一些地方暴露的问题看,有偿家教不仅没有杜绝,还不断花样翻新,急需引起重视。 图文均据新华社 专家意见 改革现行考评制度 探索教育公务员制度 针对“寄宿班”问题,三亚市教育局副局长龚玮丹说,这些孩子的饮食安全及居住条件令人担忧。一些学生寄宿的房屋面积狭小,又不通风,还有的床铺搭在阳台上,十分拥挤,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 龚玮丹坦言,一些“寄宿班”设在教师家里,隐蔽性强,很难监管,但一定程度也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针对如何监管教师兼职行为,海口英才学校校长兰祖军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光靠学校监管是不够的。现在衡量教学质量及教师水平,只看重升学率和学生分数,要想杜绝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难度很大,不少家长主动要求教师给孩子补课。“要杜绝这类现象,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改革现行考评制度。” 熊丙奇等专家认为,解决问题光表态“反对”是不够的,必须多管齐下,创新制度安排。一方面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对教师进行严格考评,让他们将精力放在日常教学中。学校要真正实施民主管理,成立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让教师之间互相监督,也让家长监督学校管理。另一方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探索治本之策,完善监管制度,如考虑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从体制上根治教师兼职经营行为。